欢迎访问广东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方网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今天是: 关于我们  |  专题报道  |  繁体中文
 
栏目直通车
热点新闻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
        时间:2022-11-09   点击:3375
        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
        时间:2021-10-01   点击:5085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
        时间:2021-07-01   点击:5004
        李克强总理记者会将于5月
        时间:2020-06-01   点击:4320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
        时间:2020-06-01   点击:9970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
        时间:2020-06-01   点击:3148
        “1+X”证书制度试点方案
        时间:2020-06-01   点击:221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
        时间:2020-06-01   点击:1039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关注
人社部: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资格不是取消职业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28 23:21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2020年1月1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第四季度例行发布会。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表示,今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认定发证。

张立新指出,人社部还将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用人单位或相关社会组织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张立新强调,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资格,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过去的职业资格评价改为社会化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这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改革,是放权给用人主体和社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将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拓展更大空间,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更多的评价机会。

张立新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两类评价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此外,人社部还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社会人员、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技能评价服务。政府部门主要做好职业和职业标准开发、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和服务等工作。政府与市场共同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切实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为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成长成才提供广阔天地。(记者 任妍)

下一篇:减负、稳岗、扩就业!这些支持企业的新举措你要知道 上一篇:关于扩大1+X证书制度试点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广东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人力资源测评暨岗位专项职业能力测评平台   2018-2019  www.gdsjx.com.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222743   
业务投诉、举报电话:400-8069-586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9013047号-5 公章公安备案号:4401180045284号  政策指导文件: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   
 
在线客服
合作政策